Page 235 - 信用卡業務及法務之理論與實務(增修訂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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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帳 卡實 際 即 為可在商 店 使用的金融卡。
( 三 ) 「 儲 值 卡」 (Stored-Value Card)
依據財 政部 依據 銀行法第 42 條之 1 第 1 項 授 權所所 頒
布 之「銀行發行 現 金 儲 值 卡 許 可及管理辦法」第 3 條之定
義 , 係 指 「發卡人 ( 限 於銀行 ) 以 電子 、 磁 力 或 光 學 形式 儲
存 金 錢 價值 ,持卡人得以 儲 存 金 錢 價值 之一部 或 全部交 換
務,作為
貨物或勞
途
務
或勞
「 多 用 途 」則 指 可在不 多 用 同 商 之 品 支付 使用者」。而此所謂之 者 處 使用,而不
提供
限 於 單 一用 途 或 單 一場所使用。 例 如 : 國內 財 金 資 訊股份
有 限 公 司 即 利用 IC 卡的 資料 儲 存 功 能規 劃 圈 存小 額 存 款的
儲 值 卡。近二年也有國 際 儲 值 卡機構與國內銀行及 電 信 公
司合作辦理 儲 存 特定金 錢 價值 而可在特 約 商 店 消費的 儲 值
卡。
慧
卡
智
貨
司發行
電子
,
許
多百
儲
值
電子 目 前台北 卡 ( 悠 遊 卡, 票 Easy Card) 證 股份 有 限 公 司 已 發行 公 搭 乘捷 運 的
式 儲 值 禮 券 , 餐廳 亦發行 儲 值 積點卡,均為消費者以 現 金
購 買 , 只 可使用於特定 類型 消費的 儲 值 卡。此 種 儲 值 卡發
行人 非 銀行,用 途 大 多 設 有 限 制, 顯 與 上述財 政部所定 義
之 現 金 儲 值 卡不 同 , 是 否 為本法所 指 之「 儲 值 卡」 ? 本書
以為,
信力
本的刑
提供基
代
化
的則
現
支付
的
本條 目 財 政部對 是 在對 現 金 儲 值 卡之定 方式 義 係基 公 於其 職 掌 之 考量 ,
法 保障 , 只 要 儲 存 之金 錢 價值 可用來 兌換 現 金 或取 得 貨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