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1 - 信用卡業務及法務之理論與實務(增修訂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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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節   刑法增訂偽變造支付工具罪之分析


                 近年來利用信用卡犯罪有                急  遽  成長之趨勢,        根  據  中  華

            民國銀行業        同  業  公  會信用卡業務       委員   會的   統計  ,台灣     地區
            在民國      89  年全年以    偽  造變造信用卡        盜  刷  造成發卡機構       損失
            金  額約  在新   臺  幣  15  億元  以  上  ,為全   世界   信用卡犯罪      損失   金
                           ,利用信用卡從事犯罪
            額最高
                         家
            支付   體系的  的國  健  全。                     活  動  已  嚴  重  危  害  我國
                 由  於我國刑法對利用信用卡犯罪之                    處  罰  較  鄰  近國  家如
            日本、新加        坡  、  馬  來  西  亞  、中  共  為  輕  ;在刑事  偵防上    ,  未
            達一定金      額  不  屬  重大經   濟  犯罪,以     致  影響信用卡犯罪在           偵
            防上   的  優  先  順  序  及  警  力  資  源  之  配  置  。  故  國  際  信用卡犯罪  集

            團  在  評  比亞洲   信用卡犯罪之刑罰及             偵防   態  度後,得     知  在我
               境  內不法    收集   簽帳  單  、  製  作  偽  卡、變造卡片、與特           約  商
            國
            店共   謀  詐取   財  物  之刑事   處  罰  較  鄰  國為  輕  ,  故集團  性的信用
            卡犯罪     集團   近年來    迅速   在我國發展成為信用卡犯罪中                   心  ,

            認  為對信用卡交易制度的              維護   及  區  域  金融中   心  的  建  立有  莫
            大  傷  害  ,而有    待  立法、司法及         執  法  單位共同     解  決  此一  危
            機。


                                                           偽
                                                             造有
                                                                     證券
            請學   行政部門、立法部門、及信用卡業者有 美、日、  德  等國立法  例  ,於刑法  鑑  於此,  價  乃  委
                 者
                    參考
            章中,增訂對利用信用卡、金融卡、                        儲  值  卡等  現  代  化  支付
            工具   進行犯罪之刑罰條           文  ,於民國      90  年  6  月  20  日  公布  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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