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6 -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肆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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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4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 (肆篇)

















                           本公司為雜貨出口商,產品外銷歐美各國,早期付款方式大部分以
                       L/C 為主,為資金調度需要,都利用收到之信用狀向往來之外匯銀行辦理

                       融資,最近因業務競爭,並應進口商之要求,付款方式大部分改為 D/P、
                       D/A 和 O/A,為規避進口商之信用風險,貴篇曾建議業者參加中國輸出

                       入銀行之”託收方式 (D/P、D/A)  輸出綜合保險”或”記帳方式 (O/A)  輸出
                       綜合保險”將其保險單供融資銀行抵押融資,或以 Factoring 辦理,請惠予

                       介紹內容並比較其優劣點,以供融資之參考。





                           為比較來函所詢以投保中國輸出入銀行之託收方式 (D/P、D/A)  及記
                       帳方 式  (O/A)  之 綜 合 輸 出保險 後, 並以保 險單 向融資 銀行 貸款及
                       Factoring 作比較,茲先行介紹其內容後為之比較。


                       一、出口託收融資


                       (一)出口託收 (Collect)


                           係指賣方於貨物裝運出口之後,備妥代表貨物所有權之提單 (Bills of
                       Lading)  及買賣雙方約定之其他運送單據,諸如商業發票、保險單、包裝

                       單、產地證明書等,同時簽發以買方 (進口商)  為付款之匯票 (Bill of

                       Exchange),一併交給其往來之外匯指定銀行 (Appointed Bank)  代向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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