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44 -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肆篇
P. 244

232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 (肆篇)






                              以自動回 復,通常 以每月回 復一次之 循環信用 狀  (Monthly
                              Revolving Credit) 最為常見,至於有效期間依契約約定之。

                           2.  若開發十萬美元之循環信用狀,而其中使用三萬元後可立即回復
                              其金額,這種循環信用狀,意味著允許出口商無限制地使用,此

                              對開狀銀行來說,甚難掌握其授信風險,因此事實上甚少被採
                              用。

                           3.  倘定期回復信用狀中規定未經用罄之金額,不得累積計算者,譬
                              如開發十萬美元之循環信用狀,其使用餘額尚有三萬美元,不可

                              以加計在回復使用之十萬美元信用狀金額上,此稱之為非累積循
                              環信用狀 (Non-Cumulating Revolving Credit)。

                           4.  若循環信用狀中規定未經用罄之金額可以加計次期使用,譬如開

                              發十萬美元之循環信用狀,本月使用餘額尚有三萬美元,得以加
                              計次月使用,此稱之為累積循環信用狀 (Cumulating Revolving
                              Credit)。


                           雖然循環信用狀之開發,有上述四種類型,但在實務上,則以每月
                       回復一次循環信用狀與非累積循環信用狀較為常見。


                       三、為何開發循環信用狀


                           開發循環信用狀之背景其理由甚多,我們從開狀申請人以及開狀銀
                       行等兩方面來探討

                           1.  開狀申請人方面:以本案例為例,若依一般方式開狀需達十二次
                              之多,其手續以及費用浩繁,可因改開循環信用狀而省事省錢。

                           2.  開狀銀行方面:為因應增加信用狀金額或變更條件等信用狀之修
                              改工作,可以避免。
   239   240   241   242   243   244   245   246   247   248   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