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3 - 銀行家雜誌第10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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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合作社投資的情形,因為合作社提供的「不                            社,扮演社區的金融中心,服務個人、住宅合作
              只是居住」,深獲各級政府和人民的信賴,社會                            社儲蓄和貸款、商店事業金融、以及合作社社員
              完全支持住宅合作社。當前,台灣社會關心國民                            共有的各種基金保管和運用,發揮在社區中的社
              的生活與住宅發展,瑞士整體性的發展經驗,值                            群關懷、社會金融照顧。在蘇黎世,凡住宅合作
              得探究其中關鍵性因素。                                      社同時有儲蓄互助社的社區,銀行貸款可達上限

                                                               90%。這項機制值得台灣推廣在社區營造與合作
              ݁ഄجܛ޴ഐΥ                                          社運動結合,朝向自立自主的社區經濟體,自創
              ක௴อΥЪИσږፄዚՓ                                      社區照顧福利的改善。
                                                                    3.金融機構貸款:蘇黎世市財政局的專家和
                  百年來代代相傳運作的是政府公務人員和                           民間成立的「住宅互助協會」提供諮詢建議,協
              勞工安定居住而籌組的Letten合作社,另從德國                         助合作社向銀行、保險公司、政府管理的養老保
              經驗移轉至瑞士蘇黎世Kraftwerk 1 住宅社區合作                     險基金,提出貸款申請計劃。其中退休養老金並
              社,更是活化老舊工業區的先鋒社區,成為重要                            不是銀行的貸款性質,所以在初期運作後,便需
              的營運典範。瑞士的發展,有三大類關鍵要素來                            優先償還這些養老金,說明瑞士的退休養老金是

              支持百年的住宅合作社:一是政府政策支持優惠                            穩建地、循環地運用在實質而可回收的非營利性
              土地、整備法律稅制、投融資機制;二是民眾與                            住宅建設,真正是取之於民,用之於民,活化基
              社會的支持,從資金結構看到官與民的參與性;                            金在人的關懷,促進住宅安定生活,超越台灣保
              三是人本互助合作社理念的運作與監理機制的設                            險業、或官方的退休基金管理。
              計(詳圖 1 之左方與下方)。                                       4.政策基金:瑞士的各級政府為配合就業、
                  住宅合作社資金呈現多元結構,自有資金占                          經濟、住宅、安定社會、城市發展等重要政
              19%,外部融資占 81%,其中可看到公部門股                          策,建立各種支援非營利性住宅建設的基金準

              權支持,私部門則有銀行、基金會、建築商以及                            則如《居住空間貸款 2005》、《住宅建設基金準
              民眾的參與股權和資金運作(從圖 1 之左、中與                          則 2011》、《為青年提供居住空間而建立的住宅
              上方)。                                             合作社及非營利性機構的無息貸款準則》等,聯
                  1.自有資金:原則上社員分為一般股、義                          邦層級之非營利性住宅「循環性運用基金」 (Le
              務股,也就是出資不入住、出資與入住的區                              Fonds de Roulement, FdR),基金的建立和撥款,
              別,入住社員認繳一般社員股金外,還須依入                             經民眾投票通過(公投很普遍)。由 2 個非營利
              住空間大小認繳相對的義務股金,要明列在合                             性的住宅協會管理,提供住宅合作社無息、或低
              作社的章程中。                                          利貸款 20 至 25 年,促進合作社配合政府建設
                  2.社區儲蓄與貸款:住宅合作社社員的閒                          非營利性的住宅具有永久性、經濟收入性、節能

              置資金,在社內成立「儲蓄銀行(即台灣的儲蓄                            環保,合作社同時可以申請市、州、聯邦政府的
              互助社)」,自願為合作社提供沒有土地擔保的                            貸款。
              貸款。根據蘇黎世 2012 年的統計調查 50 家住                            5.聯邦政府「非營利性住宅建房者債劵中
              宅合作社中,即有 33 家由居民組成的儲蓄互助                          心」(EGW):由聯邦政府擔保,從市場募集資





                                                                                          台灣銀行家2018.6月號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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