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3 - 台灣金融創新:觀點與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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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81
                                                     金融創新之評估- FII 編製方法



              則,以描述金融業者所處之制度環境是否適合金融創新之發

              展,以及金融業者投入金融創新之資源。

                  投入面所採計指標涵蓋國內外重大調研機構發布之重要

              指標,例如世界經濟論壇 (WEF)、瑞士洛桑管理學院 (Interna-

              tional Institute for Management Development,簡稱 IMD)、英國

              智庫機構 The Z / Yen Group of Companies 等,輔以本院針對銀

              行業者所作之問卷調查;以及我國政府機構所發布之統計資

              料,例如金管會之金融機構統計數據、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之專


              利數據,以及銀行業者年度財務報表公布之數據。


              二、產出面指數



                  「產出面指數」同樣包含 6 項分項,以描繪金融業者在

              金融創新之產出成果,涵蓋「行動金融創新」、「雲端服務創

              新」、「大數據創新」、「生物辨識創新」、「區塊鏈創新」

              與「其他金融業務創新」等。 金融創新之產出成果分成 6 個

              分項,主要參酌金管會出版的《金融科技發展策略白皮書》中

              在「基礎建設」項下的 5 種分類方式,至於其他無法歸納在


              前述 5 種金融創新的樣態,則計入「其他金融業務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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