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8 - 台灣金融創新:觀點與對策
P. 98

86   台灣金融創新
              觀點與對策



            此,依據國際三大創新指標之編製精神、統計方法與採計指

            標,並考量我國金融業者業務發展之情形,挑選若干變數作為

            細項指標。






                 第三節

                 總體金融創新指數與銀行機構創新指數




                 「金融創新指數」依據其呈現方式,可區分為兩種:即

            為「總體」金融創新指數與「銀行機構」創新指數。

                 「金融創新指數」採用量尺分數方法,故其編製步驟,

            所有變數皆須經過標準化,標準化後分數介於 1~7 之間,其計

            算方法如下:

                                               x - min
                        Normalized x=6×    +1
                                              max - min

                 其中,min 為 x 變數在所有樣本公司之最小值,max 為 x

            變數在所有樣本公司之最大值。

                 承前一節所述,本院專家會議除了判別新聞文本中各銀行

            金融創新樣態之創新程度之外,並由專家賦予金融創新指數項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