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98 - 台灣金融創新:觀點與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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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台灣金融創新
觀點與對策
此,依據國際三大創新指標之編製精神、統計方法與採計指
標,並考量我國金融業者業務發展之情形,挑選若干變數作為
細項指標。
第三節
總體金融創新指數與銀行機構創新指數
「金融創新指數」依據其呈現方式,可區分為兩種:即
為「總體」金融創新指數與「銀行機構」創新指數。
「金融創新指數」採用量尺分數方法,故其編製步驟,
所有變數皆須經過標準化,標準化後分數介於 1~7 之間,其計
算方法如下:
x - min
Normalized x=6× +1
max - min
其中,min 為 x 變數在所有樣本公司之最小值,max 為 x
變數在所有樣本公司之最大值。
承前一節所述,本院專家會議除了判別新聞文本中各銀行
金融創新樣態之創新程度之外,並由專家賦予金融創新指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