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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挺都更





            內之未同意戶,依照《都市更新條例》第36條規定,直轄市、縣

            (市)主管機關有代為拆除或遷移之義務。

















                                              為引領民間資金挹注都更財源與
                                              投資標的,台北市副市長林欽榮
                                              提出包括房屋稅減半徵收年限至
                                              多可延長為4年等3項建議。


            ╠    研擬解除代為拆除申請戶數限制


                 台北市政府為強化政府職能,目前更新處正研擬解除代為拆

            除申請戶數限制,並召開專案小組製作評估報告。

                 政府公權力介入解禁「代拆」,未來只要建商申請到拆除執
            照,就可申請代為拆除,即使有1/3不同意戶也可申請,有利都更

            同意戶、建商。

                 但對於不同意戶權益,台北市政府也有平衡作法。林欽榮
            說,都更流程機制內,亦均確保案內權利人對於更新案有充分了

            解並參與的機會,並設有公聽會、聽證及審議會程序,供住戶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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