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3 - 不動產租稅規劃(2019年)
P. 173

不動產若是以有償 ( 包括買賣及交換 ) 的方式移轉,原所


               有權人應納的稅捐包括土地增值稅、所得稅 ( 個人財產交易所

               得或房地合一稅 ),另若原所有權人是營業人,出售房屋的部

               分還要繳納營業稅。若是無償移轉,原所有權人若為自然人

               則涉及贈與稅的課徵。




                                              土地增值稅
                               第一節            的規劃

                                                                                           第
                                                                                           六
                                                                                           章

                                                                                           移轉不動產的租稅規劃
               壹、課稅範圍及納稅義務人


                    依土地稅法第 28 條規定:「已規定地價之土地,於土地

               所有權移轉時,應按其土地漲價總數額徵收土地增值稅。但

               因繼承而移轉之土地,各級政府出售或依法贈與之公有土地,

               及受贈之私有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同法第 5 條規定,


               土地為有償移轉者,以原所有權人為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義務

               人。所謂的有償移轉係指買賣、交換等方式之移轉。故將土

               地以有償的買賣、交換等方式移轉給他人,應由原所有權人

               繳納增值稅。

                    若是無償的移轉 ( 包括贈與及遺贈 ) 則是由取得所有權人

               繳納土地增值稅,但若是繼承無償取得的土地免納土地增值







                                                                                          165
   168   169   170   171   172   173   174   175   176   177   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