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8 - 授信管理:法規制度與融資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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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利息的計算公式;有些則在風險類別的看法上存在差異,訂定風險
                        加減碼時,使用不同的項目名稱;有些完全放棄「基準利率與風險加

                        減碼」的表達型式,而以能夠反映直接成本的「籌資成本」,和用來
                        描述間接成本的業務費用,作為放款利率的價格標準。此種利率設計

                        構想頗符合消金業務的特性,因為該業務的案件數目多但借款金額普
                        遍不高,具備可觀的間接費用,部分業務的信用風險偏高,又須個別
                        地反映在借款利率上。茲依照這些原則,列示「成本加成利率模型」

                        ( Cost-Plus Model)  的構成項目如次:

                        放款利率=籌資成本+業務成本 (包括計提的壞帳準備與人事費用)+與違約
                                  風險有關之信用等級加碼+與到期日風險有關之期別加碼+個別業

                                  務之利潤目標

                            至於消費性放款的計息方式,最普遍的有:年百分利率法、單利
                        法、貼現率法與累加利率法四種,本書將於第 5 章第 3 節舉例說明這

                        些利率的計算方法。


                        二、銀行如何決定「自用住宅類」之放款利率


                            金融機構自 1966 年 3 月辦理「住宅貸款」以來,迄今已超過 50
                        年歷史。這段期間,台灣的房地產歷經數次大幅度的景氣變動,促成

                        房地產價格節節上升,甚至飆漲,直接影響住宅貸款者的負擔,購屋
                        資金龐大至越來越需要仰賴金融機構的住宅貸款。傳統的住宅貸款係

                        以房屋設定之抵押權作為擔保,向銀行申借中長期別的貸款。此類貸
                        款受到金額、次數及期限頗多限制,借貸功能單一,又缺少附加價值

                        的授信條件,明顯無法滿足現代人多樣化的資金需求,因此近年來逐
                        漸衍生「理財型」的住宅貸款及「二胎」住宅貸款搶食市場。2002 年
                        以後,景氣轉為不佳,失業率節節攀升,導致消費者的購屋能力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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