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39 - 授信管理:法規制度與融資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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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章│觀光飯店業的融資特性與經營架構
案的償還標的之一。符號 3 乃指「Key 土地開發公司」貸予「北海公
司」之股東借款。符號 4 係指「Press 資產管理公司」將原來融通「北
海公司」的股東借款,其中的 0.15 億美元,利用「以債作股」轉增資
的方式,供應「北海公司」的營運需要。符號 5 表示,「美麗華銀
行」在「北海公司」財務重組之後,貸放「北海公司」0.27 億美元。
其中境內額度 0.07 億美元,境外額度 0.20 億美元。「北海公司」向
「美麗華銀行」舉借 0.27 億美元償還積欠「胡志明銀行」的債務
0.27088 億美元,不足部分則在「北海公司」動撥之前,以「股東墊
款」等方式補足。
圖 15-3 「美麗華銀行」協助「北海公司」償還「胡志明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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