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48 - 授信管理:法規制度與融資架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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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這些不同經營形式與管理層次的擴張境界,不僅需要搭配差異化
的經營模式,還要與銀行密切接洽不同形式的業務往來。因此,第 2
節將討論企業經營模式與國內分行業務 (Domestic Business Unit;簡稱
DBU) 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 (Offshore Business Unit;簡稱 OBU) 的往
來方式。第 3 節著重在主管機關頒布的法令規章,如何影響企業經營
模式與授信往來。第 4 節則簡單地回顧台灣保險事業,在大陸擴張版
圖的慘痛經驗,以及主管機關的因應對策。
由於企業的經營規模大小不一,規模小者如有限公司、股份有限
公司及其他未公開發行的公司,這些公司共同的特色是:資本額及員
工人數均有限,經營的業務項目比較單純,且隸屬於相同產業,目標
市場主要在國內,因而對多角化與國際化的迫切程度相對較低,缺乏
重大的投資計畫,對金融機構的融資需求不夠積極,也以「單一」、
而非「多角化」型態在組織中運作。
相對於規模小的企業,公開發行以上的創櫃公司、興櫃公司、上
櫃公司及上市公司,堪稱「中大型」的企業,此類企業的特色是:資
本額、員工人數、業務項目、隸屬產業、多角化與國際化程度等,均
複雜且龐大。為降低生產成本、就近取得材物料的供應,或貼近全球
的目標客戶,以及可能的租稅誘因,促使這些企業不僅在國內以「集
團企業」、「關係企業」、「聯屬企業」或「母子公司」公開和非公
開地亮相。也可能受到免稅、政治等誘因影響,經常前往海外成立不
同層次、業務功能互異的境外控股公司或境外「紙上型」公司 (Paper
Company) (又稱「離岸的空殼公司」)。基於簡化表達,本章將「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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