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77 - 金融人員企業授信必修12堂課
P. 177

第十課│授信風險管理










                            銀行配合經濟發展需要,辦理授信業務時,應瞭解行業的
                        消長趨勢,將資金作合理分配,並注意風險管理,自行訂定相

                        關風險管理之規定  (「授信準則」第 25 條),以健全銀行業務
                        經營。尤其銀行對於授信戶之資金用途宜注意評估其正當性、
                        合理性及必要性,以做好信用管理工作。

                            為加強授信業務的風險管理,銀行應依行業標準分類,自
                        行訂定各類行業別之直接授信與間接授信之自有資金授信限制

                        比率與授信警示比率,以動態管理、落實執行,有效控管行業
                        別之授信風險承擔限額,俾避免單一行業之信用過度集中。具

                        體之授信管理,包括:
                          一、為加強內部控制,銀行應成立授信審議組織,以合議討

                              論方式綜合評估授信案件。
                          二、訂定徵授信相關規定,強化事前徵信與授信審查功能,

                              以提升授信品質。
                          三、建立授信資產品質評估制度,依據授信資產特性,按一

                              般公認會計原則及金融機構相關規定,並基於穩健原則
                              評估其可能損失,提列足額之損失準備。

                          四、辦理授信覆審與追蹤考核工作,以加強授信期中管理,
                              維護債權之安全。



                                                                                       169
   172   173   174   175   176   177   178   179   180   181   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