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人員企業授信必修 12 堂課
(一)資金成本
自有資本、存款平均利率、借入款、拆款等成本之和。
(二)固定成本
租金、水電費、購置行舍成本、資訊設備成本、辦公設
備、折舊與薪資等。
(三)變動成本
利息支出、郵費、通訊費、文具費、印刷費、加班出差
費、交際費等。
(四)風險成本
訴訟費用及呆帳損失等。
銀行就以上各項授信成本合計數,按一定成數加成後,做
為授信之訂價。
二、市場價格訂價法
依金融市場動態、區域性因素及同業間競爭利率水準等項
加以考量,以做為授信之訂價。
三、目標利潤訂價法
依銀行之訂價政策所訂目標利潤,於授信成本上加計後,
以做為授信之訂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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