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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人員企業授信必修 12 堂課




                      (一)資金成本


                          自有資本、存款平均利率、借入款、拆款等成本之和。


                      (二)固定成本

                          租金、水電費、購置行舍成本、資訊設備成本、辦公設

                      備、折舊與薪資等。


                      (三)變動成本

                          利息支出、郵費、通訊費、文具費、印刷費、加班出差

                      費、交際費等。

                      (四)風險成本


                          訴訟費用及呆帳損失等。

                          銀行就以上各項授信成本合計數,按一定成數加成後,做
                      為授信之訂價。


                      二、市場價格訂價法


                          依金融市場動態、區域性因素及同業間競爭利率水準等項
                      加以考量,以做為授信之訂價。



                      三、目標利潤訂價法


                          依銀行之訂價政策所訂目標利潤,於授信成本上加計後,
                      以做為授信之訂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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