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3 - 中小企業財會贏戰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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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取得及使用資金之期間

                             在企業的資金來源中,債務資金有到期日,則須償還;

                             權益資金則無到期日,不須償還。因此,如資金的來源
                             為負債,且又用該項資金買入資產的話,則較佳的融資

                             策略是負債的到期日能與資產產生現金流入的期間相配
                             合。亦即,若企業所取得的資產屬長期資產,如土地、

                             機器設備的話,則使用的資金亦應屬長期性資金,如長
                             期負債和權益資金;反之,若屬流動資產,則得以短期
                             負債來支應。

                          2.  目標資本結構

                             企業宜有自己的目標資本結構。所謂目標資本結構,係

                             指某一個特定的債務資金與權益資金的組合,在該組合
                             下,企業擁有最適之財務槓桿。若中小企業尚未決定自

                             己的目標資本結構,可參考同業的狀況訂定。
                             企業在制訂融資計畫時應考慮的一項因素,是當時的實

                             際資本結構偏離目標資本結構的程度。例如,若某企業
                             的目標資本結構,是債務資金占總資金的 40%,權益資

                             金占總資金的 60%;而實際的資本結構,卻是債務基金
                             占 60%,權益基金占 40%的話,那麼,則該企業擬採用
                             的融資管道應該是內部融資,要求股東增資,而不是外

                             部融資、再向金融機構借款。

                          3.  利率水準

                             企業在制訂融資決策時,還需考慮其外部融資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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