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79 - 銀行主管專業速成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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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章  一般營業手續費收入的經營策略



                                  第 5 節  授信業務的手續費收入



                    銀行的授信主要得是存放的利差收入  (Spread),前已言及。授信可可帶

               動手續費收入,這是一般銀行較易忽視之處。
                    銀行代辦徵信調查、不動產鑑價、不動產設押等,自可收取一定的手續

               費。
                    其次,銀行主辦或共同主辦聯貸,可收取主辦費,及管理費。一般聯貸
               的主辦費是,若參貸額度在 30%以上,收取 0.1%。參貸銀行的額度若在 10%

               至 30%,則收取 0.05%。這也是一筆豐厚的收入。管理費則是在聯貸期間按

               年收取。特別是外商銀行主辦聯貸後,經常將債權轉賣其他銀行,而自己還
               繼續取管理費,並收回資金轉而再主辦其他聯貸,而使一筆資金可同時收取
               很多筆的主辦費與管理費。我國銀行也宜開發聯貸的二手轉賣市場,以仿照

               外商銀行,多收取一些手續費用。
                    若聯貸後一定期間的動用額度  (例如只有 30%)  不及聯貸的約定  (例如一

               年後須達到 50%),那須就其差額的 20%,按年費率  (例如 0.10%)  計付承諾
               費。至於提前清償,有時也會有支付承諾費  (例如 0.10%)  的約定。

                    若貸款發生逾期後,銀行可收取滯納金與違約金。若有一天,經過財務
               重整後轉為正常戶,那暫時的逾期還可為銀行帶來更多的手續費收入。




                               第 6 節  保證與承兌業務的手續費收入



                    在授信案下,常有商業本票保證,及履約保證,其風險與授信相同,其

               手續費若太低,宜酌予提高後,再依所擬條件參貸,以彌補風險。
                    一般優質公司之保證費或承兌費,宜收年率 0.5%以上,中等公司收 0.8%

               以上,普通公司收 1%以上。保證或承兌一經承做,銀行即須負責任,在第一
               次通知  (First  Demand)  後,即須無條件付款  (Unconditional  Repayment),故

               風險與收益必須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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