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4 - 銀行催收個案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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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外訪時服裝是否端正。
                             3. 外訪時是否攜帶「錄音筆、GPS」全程錄音。
                             4. 外訪時間是否合乎上午 7 時至晚上 10 時止之規定。

                             5. 話術是否有不當與不合乎本行要求。

                             6.  除法院執行扣薪需要,受委託機構為金融機構訴訟代理人
                                並經該金融機構同意代收該扣薪款外,是否有向客戶收款

                                之情事。
                             7.  是否有暴力、恐嚇、脅迫、辱罵、騷擾、虛偽、詐欺或誤

                                導債務人或第三人或造成債務人隱私受侵害之其他不當之
                                債務催收情事。

                             8.  是否有以影響他人正常居住、就學、工作、營業或生活之
                                騷擾方法催收債務之情事。

                             9.  為取得債務人之聯繫資訊,而與第三人聯繫時,是否有表
                                明身分及其目的係為取得債務人之聯繫資訊。且經第三人

                                請求,有表明係接受特定金融機構之委託,受委託機構之

                                名稱,並應出具授權書。
                             10.是否配戴員工識別證及金融機構授權書。

                             11.未經債務人同意,是否有擅自以任何形式進入其居住處所
                                之情事。

                             12.所有現場外訪照片是否皆有日期 (含外訪員入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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