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1 - 解讀金融業務完全手冊-證券與保險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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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結構型商品概述




                                  結構型商品 (Structured Products) 又稱為組合式商品,係指由銀行

                             和投資人簽訂一個交易契約,在約定期間內承作一個結合固定收益商
                             品與衍生性金融商品 (大多為選擇權)  的組合型式商品交易。投資人可

                             以透過選擇權與固定收益商品的結合,使得投資本金和投資報酬,可
                             以隨連結標的資產價格波動而產生連動效果,藉以達到保障一定程度

                             本金或獲得較高投資報酬率目的的新金融商品,故又稱為連動式證券
                             (簡稱連動債)。結構型商品以其運作模式和保本情況的不同,又可以

                             區分為「保本型」和「不保本型」商品兩種。














                                                            圖 7-1



                             (一)保本型

                                  保本型商品 (Principal Guaranteed Notes, PGN) 係將投資之孳息部

                             分進行選擇權交易,一般為買進選擇權,因投資人為選擇權之買方,
                             只要付權利金,不需負擔義務,於債券或定存到期時,若選擇權具有

                             履約價值,則投資人即可獲利;倘若到期時,選擇權不具履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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