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7 - 解讀金融業務完全手冊-證券與保險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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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指數型認購 (售) 權證均採現金結算,履約時視同將權證以「履
約價值金額」賣回給發行人,投資人須按履約價值金額支付 1‰的證
券交易稅。
牛熊權證
臺灣證券交易所已於 2011 年 7 月 8 日正式推出牛熊權證。牛熊權
證與一般認購 (售) 權證的差異,在於牛熊權證發行時即處深度價內的
狀態,其價格波動與標的股票亦步亦趨。當投資人看多時,可買進牛
證;當投資人看空時,可買進熊證。此外,牛熊權證設有強制回收或
停損機制,當標的股價觸及所設定的回收價位時,即便該權證尚未到
期,該權證將立即停止交易,並以強制回收價進行結算,避免投資人
的損失持續擴大。牛證其實屬於「下限型認購權證」的一種,而熊證
則屬於「上限型認售權證」的一種。
一、牛熊權證之特性
1. 設有停損機制之權證
牛熊證設有到期日及限制價格,在到期日之前,若標的證券
收盤價觸及限制價,牛熊證將提早到期並終止買賣,投資人則收
回現金餘款 (剩餘價值)。若到期前標的證券收盤價並無觸及限制
價,投資人可於到期前在集中交易市場賣出或持有至到期,到期
時投資人可獲得之現金結算款項為履約價與標的證券價格之差價
乘上行使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