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32 - 期貨與選擇權操作實務與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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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選擇權的功能可以歸納為避險功能、投機功能
及投資決策遞延功能。由於選擇權交易的高槓桿特色,現貨的
多頭或空頭部位持有者當然也可以藉由選擇權的交易,達到避
免未來現貨價格漲跌風險的效果;當投資者對於未來特定商品
價格有預期心理,也可透過買權與賣權的交易,參與該商品的
價格波動;再者,買進買權或買進賣權也等同購買未來投資或
售出現貨資產的權利,藉由選擇權的交易,相當於取得現貨投
資決策遞延至未來的權利。然而,無論買權或賣權,在市場上
買進或賣出選擇權的交易價格主體是一種權利。簡單來說,所
謂選擇權的市場價格所指的是權利金的高低,也因此影響權利
金上漲或下跌的因素,是參與選擇權市場最重要的課題之一。
一、選擇權的價值及類型
選擇權的市場價格即為權利金的高低,而權利金價值基本
上可分為內含價值 (Intrinsic Value) 及時間價值 (Time Value)
兩部分,亦即選擇權的市價=內含價值+時間價值。
(一)內含價值
內含價值亦稱為隱含價值或履約價值 (Exercise Value),為
選擇權的履約價格與標的資產市價的差異,若內含價值小於零
則視為零價值。對買權而言,內含價值指的是標的資產價格
(S) 高於選擇權履約價格 (K) 時兩者之差,或者可將買權的內
價值表示為 MAX (S-K,0)。舉例而言,若目前股價指數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