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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老年年金之計算:國民年金於 97 年 10 月 1 日開辦。

                                     (1)  國民年金開辦時已年滿 65 歲者:不需繳費,每月領
                                        取 3,000 元。

                                     (2)  開辦時未滿 65 歲者:繳納保費至年滿 65 歲時,每月
                                        依下列二公式計算後擇優領取。
                                        A 式: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0.65%+3,000 元

                                        B 式:月投保金額×保險年資×1.30%


                                ◎退休金三支柱第二層保障:企業退休金

                                    為企業主所提供或企業與員工共同提撥,也就是說如果勞
                                工受僱於雇主,就由雇主提供退休金給勞工,讓勞工除了擁有

                                第一層保障外,同時還擁有第二層企業退休金之保障。我國採
                                取的方式與國外有所差異,國外的設計是政府以稅務優惠來鼓

                                勵雇主提供更好的退休金計畫,企業可以自己設計專屬的退休
                                金計畫來吸引並留住人才,是一種自願性的退休金計畫,最知

                                名的為美國 401K。台灣則是透過法律制定,強制雇主必須在
                                一定的條件下,提供退休金給勞工,這就是我們常聽到的勞退

                                舊制/勞退新制。簡述勞退舊制/勞退新制相關規定如下:
                                  1.  勞退舊制:法源基礎為「勞動基準法」。工作 15 年以上
                                     且年滿 55 歲;或工作 25 年以上者,得自請退休。前 15

                                     年每年可領兩個基數,超過 15 年每年一個基數,最多 45

                                     個基數。年資以服務同一事業者為限,計算基礎是以勞
                                     工核准退休時前 6 個月的平均月薪資為基數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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