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4 - 銀行授信實務個案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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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如果賣方未於銀行要求期限內函覆處理結果或解決條件不

                                   為銀行所接受,銀行得依應收帳款承購契約書之約定,解
                                   除該筆應收帳款債權承購合約。應收帳款承購審核小組人

                                   員如果發現客戶常發生商業糾紛案件,即是一項警訊,必
                                   須馬上陳報總行企業金融管理部門主管及通知分行 A/O,

                                   以防止後續問題再行發生;分行授信經辦員及主管須持續
                                   注意與瞭解賣方或賣方與買方間是否有任何問題發生。





















                             C.  信用資料查詢
                                1.  徵審單位經辦員應審核及評估借款戶及其負責人於聯徵中

                                   心之信用資料、票據信用紀錄及其他金融機構往來資料,
                                   並參酌聯徵中心企業綜合信用資訊 (J02),以綜合評估承作

                                   額度及利率條件。
                                2.  查詢聯徵中心之相關資訊,如:

                                   (1)  公司董監事及經理人名單 (A08)
                                   (2)  新版授信 (含票信)、擔保品、還款紀錄與保證資訊-

                                      行庫別 (B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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