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3 - 銀行授信實務個案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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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銀行於貸放前,事先需瞭解與審核其目前與未來之現金
盈餘趨勢,衡量是否具有足夠償債能力。如認為償債
能力無虞,則應進一步由借款人提具「現金流量預估
表」,以進一步商議分期償付本息之時間表。
3. 還款財源的確認:授信經辦員除深入瞭解與掌握借款戶真
實財、業務資料外,對借款戶與其他金融機構往來歷史信
用資料,宜積極瞭解與探詢,試著由借款戶過往信用資
歷,評估其未來淨盈餘及外來資金 (舉債或增資) 之可靠
性。並要求借款戶提具以下資料,以為身分及財力證明,
並確認申辦文件及程序是否符合銀行內部規定,如:
(1) 公司執照及營利事業登記證影本
(2) 稅捐機關報稅證明文件
(3) 營業事業所得稅申報與核定文件
(4) 最近一期會計師財務簽證查核報告
(5) 最近 1 個月公司自編資產負債表及損益表
(6) 足資認定與確認之銀行存款證明文件
4. 可供抵償債權之財產確認。
5. 企業於市場定位與產業經營之未來展望。
B. 信用資料查詢
1. 徵審單位經辦員應審核及評估借款戶及其負責人於聯徵中
心之信用資料、票信紀錄及其他金融機構往來資料,並參
酌聯徵中心企業綜合信用資訊 (J02),以綜合評估承作額度
及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