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4 - 銀行授信實務個案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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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對放款資金貸放後去向及還本付息之資金來源,於辦理覆審及

                                自行查核時,併同查察與判斷。
                             3.  審核應注意事項:

                                (1)  所購買之車型與收入、年齡、職業是否相當。
                                (2)  廠牌、車型、出廠年月份、配備、售價是否吻合。

                                (3)  確實核對借、保戶之工作內容及地點,若照會時陳述不
                                   清,須實地訪查。

                                (4)  申請人之住家及工作地點是否與車商有地緣關係。


                                                        批  覆


                                 銀行對申借汽車貸款案件之徵信作業,除對其信用狀況

                             (如:票據信用及金融機構往來信用等)  查證外,授信條件議定
                             後,則經有權核定主管批覆核定承作條件。

                                 銀行授信主管應督導經辦員應注意借戶動撥借款時間,應於
                             總行規定期限內完成動撥程序,以避免因罹於時效,對借款戶最

                             新信用狀況因疏於再行確認,致對借款戶信用已發生危機而不自
                             知,而使借款違約機率提高,影響債權之確保與保全時機之掌

                             握。







                             1.  銀行徵提擔保品,除為表彰借款戶具有基本還款能力外,並經

                                審酌擔保品耗損、折舊或市價貶落因素,而按鑑估值一定成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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