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8 - 房貸估價實務與風險控管必讀6堂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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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壹、房貸基本概念

                            依我國民法精神,所謂抵押係指債務人或第三人向債權人提供
                        財產作為清償債務的擔保而不轉移占有的法律行為。而房屋貸款則

                        是以不動產 (房地結合體)  對債務進行擔保的一種貸款形式,借方
                        以不動產權益為債權擔保向貸方融通資金,亦即凡信用良好之顧

                        客,提供自有或他人不動產從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申請短期或中長
                        期貸款,以滿足該顧客之購屋修繕或其他特定目的者,稱為房屋貸

                        款。(銀行授信實務概要,台灣金融研訓院,2008)
                            房屋抵押貸款,習慣上將借款人稱為抵押人 (mortgager)、貸

                        款人稱為抵押權人 (mortgagee)。抵押人與債務人未必同一人;債
                        務人可以用自己或他人之住宅用不動產為擔保,債權人可以就抵押

                        物之拍賣價額中優先受償。在房屋抵押貸款中,借款人將不動產所
                        有權以抵押形式向貸款人轉移,並在抵押契據 (promissory note)

                        上簽字,以書面形式承諾在將來確定的時間內分期支付貸款本息。

                        如果抵押人違約,抵押權人有權將抵押物拍賣,就其賣得價金清償
                        其抵押債務,從中獲得補償。而就前述抵押之房地結合體,判斷其

                        擔保能力,確定房地產抵押貸款額度提供價值參考依據,對房地產
                        抵押價值進行分析、估算和判定,以決定其融資限度則稱為「房貸

                        擔保品鑑價」。
                            由金融機構房貸作業流程圖 (圖 1-1)  觀之,「房貸擔保品鑑

                        價」是房貸作業流程中的項目之一。因房貸是一個高度依存資產擔
                        保的產品,不動產擔保品是房貸的重要防線,故要決定房貸放款金

                        額前必須要先確認所提供的擔保品價值。所以,擔保品鑑價作業為
                        房貸流程的必要且重要的步驟,因為沒有正確的擔保品價值評估,

                        再有多縝密的房貸授信準則也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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