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7 - 銀行授信債權確保與回收教戰手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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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課  備償票據之徵提暨提示期限與時效  3





                             的事業主管機關為經濟部,即其營業執照為經濟部所核發,故經濟
                             部所核發執照之公司,原則上不得擔任保證人。本案乙公司雖貴為

                             績優之上市公司但其公司執照係由經濟部所核發,所以其非法律上
                             所允許擔任保證人之公司。

                                  退而求其次,乙公司章程是否有明定得對外作保業務項目?當
                             然所徵公司章程須為最新的公司章程,最好的方式是向公司登記機

                             關經濟部或各地方主管機關申請查閱或抄錄較為妥適。公司章程記
                             載方式以單純為佳,如僅載明「本公司得對外保證」,但一般公司

                             章程記載方式以「本公司因業務需要得對關係 (關聯)  企業、子公
                             司或往來企業提供保證」較多。遇此情況如欲徵提乙公司為連帶保

                             證人,就筆者過去經驗,建議對擬徵提為保證人之公司擬訂如下列

                             所示:該公司董事會提案及決議,請其依樣劃葫蘆避免日後產生爭
                             議。
                                  就本題而言,所擬訂董事會提案如下:

                                  「乙股份有限公司第○屆第○次董事會會議紀錄

                                  案由:為應業務需要,擬對子公司即甲公司向 A 銀行申請一
                             般週轉金貸款新台幣壹仟萬元整擔任連帶保證人乙事,提請  審
                             議。

                                  決議:應業務需要,同意對子公司即甲公司向 A 銀行申請一

                             般週轉金貸款新台幣壹仟萬元整擔任連帶保證人。」
                                  至此,曾經有數位授信經辦、主管甚至審查部主管問到公司擔

                             任保證人須徵提董事會會議紀錄嗎?各位先進應記得一個基本概念
                             -「會影響公司財務或經營績效者」一定要徵提董事會會議紀錄,

                             一方面避免董事長因私利之需而作保,一方面避免一旦發生爭訟
                             時,被法院認為金融機構未盡善良管理人應盡之注意義務而遭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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