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5 - 台資銀行問路中國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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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中國城市商業銀行之研究  59






                             前的地域優勢勢必快速崩壞,不待外資銀行的進入,目前國有商業
                             銀行、股份制銀行陸續進入二、三級城市早已讓一些警覺性較高的

                             城市商業銀行如芒刺在背。下列各點即為中國城市商業銀行發展所
                             需面臨的問題,若以台資銀行問路中國最佳的選擇方案為《城市商

                             業銀行》的邏輯而言,則台灣的銀行從業人員應多加關切其發展所
                             需面對的問題。



                             企業治理的觀念與實施均有待完善


                                  企業治理近年來受到金融業與監管機構十分的關注,事實上,
                             2009 年及之前的許多金融風暴,都直接或間接的與企業治理的是

                             否良善有關;例如雷曼兄弟企業的倒閉,就是企業經營層漠視高風
                             險的投資,不斷加碼試圖扳回頹勢,而董事會風險管理層也完全未

                             發揮該有的職責,最後導致這百年金融巨擘終於灰飛煙滅,所以企
                             業治理也說是銀行得以存續和有效運作的基礎。近幾年城市商業銀

                             行通過增資擴股、引入民營資本,股權結構從而得以優化,大部分
                             城市商業銀行在治理結構上雖然建立了董事會、監事會和股東代表

                             大會 (以下簡稱“三會”),然而不少城市商業銀行的董事會、監
                             事會並未設立基本的專門委員會和日常辦事機構,甚至未出臺相關

                             管理規章流程,從而在實際上無法開展具體工作;另外三會之間的
                             責、權、利劃分不清現象時有發生,不少城市商業銀行董事長、行

                             長、黨委書記由一人全權擔任,或者由其關係人擔任,造成原設計

                             中的“相互協調、相互制衡”的機制蕩然無存,實際運行中並未產
                             生三會權力制衡的實際效果。部分地方政府仍持有大多數的股權而

                             對城市商業銀行仍具有實際控制權,看起來似乎實現了股權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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