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0 - 中小企業財務錦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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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前述相關事項補充說明:

                          1. 票、債信查詢之相關事項


                            (1) 查詢時機

                                     於「授信核准前」(含一次動用或分批、循環動用之新
                                申貸額度或續約額度等之核定)  辦理。辦理展延、分期償

                                還保證或分批、循環動用時,是否再行查詢,應視查詢對

                                象之信用狀況,並依授信單位總管理機構之有關規定辦
                                理。

                            (2) 票信查詢


                                A.向台灣票據交換所之信用資訊查詢系統以「書面查詢」
                                   方式辦理「第一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詢,並將書面查覆

                                   資料留存備查。
                                B.查詢之對象包括 (a)  企業;(b)  負責人;(c)  負責人之配

                                   偶;(d)  負責人或配偶擔任負責人之關係企業。在授信
                                   單位有支票存款帳戶者,並應隨時瞭解該帳戶之往來狀

                                   況。

                            (3) 債信查詢

                                     授信單位應向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 (簡稱聯徵

                                中心)  辦理相關授信往來查詢之對象包括:(a)  企業;(b)

                                負責人;(c)  負責人之配偶;(d)  負責人或配偶擔任負責人
                                之關係企業,如有特殊情形未能取得資料查詢同意書,應

                                先函請本基金同意,始得依有關規定移送信用保證。但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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