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7 - 中小企業財務錦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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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私立身心障礙福利機構之設立許可證書。
(二)創業個人:
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且為所創或所營中小企業之負
責人或出資人,並符合青年創業貸款要點規定之創業青年。
(三)其他經本基金董事會議通過並經經濟部核准之保證對象。
二、基本資格有關規定之認定方法
(一)行業類別
行業類別 之認定應 適用財政 部「中華 民國稅務 行業標準 分
類」,以填列「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上所載之六碼標準代
號為原則。企業確有從事金融及保險業、特殊娛樂業者,則不得移
送信用保證。
(二)實收資本額
以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所登載者為準。
(三)經常僱用員工數
係依臺閩地區勞工保險機構受理事業最近十二個月平均月投保
人數認定,但企業投保期間未達十二個月者,以實際投保月份之平
均投保人數認定,並請將相關資料影印留存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