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90 - 中小企業財務錦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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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中小企業基金信用保證項目
(一)中小企業基金信用保證項目
保證項目 保證內容摘要 最長保證期限
一般貸款 1. 短期週轉融資。 1. 短期週轉融資:憑票據、信
2. 中期週轉融資。 用狀辦理者,每筆授信期間
3. 購置機器 、設備、土 最長以 180 天為限;其他短
地、廠房及營業場所等 期週轉融資之案件,授信期
資本性支出融資。 間最長以 1 年為原則。
2. 中期週轉融資:最長以 5 年
為限。
3. 資本性支出融資:依照授信
期間。
商業本票保證 由中小 企業 發行, 票券 金 依每筆本票保證期間為準,最
融公司 承銷 之商業 本票 經 長以 365 天為限。
金融機構予以保證。
外銷貸款 憑下列 書件 辦理之 外銷 貸 1. 出口前外銷貸款:依照授信
款及其出口押匯: 期間,惟超過 9 個月者,應
1. 國外銀行簽發之商業信 先報經信保基金同意。
用狀。 2. 出口押匯:自扣償之日起至
2. 國外廠商購貨訂單或契 國外銀行付款 (承兌) 之日
約 (付款方式為 L/C、 止。
D/A 、 D/P 、 T/T 或
O/A 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