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83 - 中小企業財務錦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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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業務。
中小企業關係國內就業率及社會安定至深且鉅,政府亦充分瞭
解中小企業的重要性。因此,政府每年均持續撥補及擴大中小企業
信用保證基金的基金額度,以擴大信保基金的功能。另為使中小企
業能充分利用信保機制,並發揮協助產業發展及便利中小企業取得
融資之積極性功能,行政院於 92 年 4 月 8 日核定信保基金主管機
關由財政部改為經濟部,以強化整體輔導綜效,並兼採直接及間接
信用保證。
在改隸經濟部後,為符合各界期待,其業務功能勢需適度調
整。為此,行政院於 93 年 1 月核定「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轉型
發展方案」以加強中小企業融資、暢通中小企業融資管道、落實政
府產業政策、結合輔導資源、發揮信用資料集中優勢及精進信用風
險管理技術等六大方向為目標,並積極推動擴建直接保證機制、推
動企業新評鑑制度、創新多元化保證業務、健全財務基礎及精進服
務效能等為轉型發展策略,使中小企業資金融通支援體系,得以發
揮輔導、融資及保證三位一體之功能。信保基金成立迄今其成效
為:
1. 協助中小企業取得信用貸款,促進就業機會。
2. 減緩中小企業遭受外在不景氣的衝擊。
3. 階段性協助中小企業茁壯成長。
依據台大林修葳教授針對信保基金對經濟成長貢獻的研究指
出,信保基金保證之中小企業平均每家雇用之就業人口數約為
13.34 人,依研究分析有 44%的承保放款是由於信保基金的保證才
獲得銀行融資。對承保企業來說,金融機構放款若占其總資產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