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4 - 解讀金融業務完全手冊-銀行與票券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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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轄屬分所之交換單位,將退票交換之明細電子資料傳送其總行
彙總後傳送總所。總所彙整並依作業中心分別辦理結算後,備供
各分所及各交換單位總行下載提回;退票票據由退票行投入原提
示行保管箱或交由作業中心送至其轄屬分所,由原提示行提回。
電子票據
電子票據係以電子方式製成之票據,並以電子簽章取代實體之簽
名蓋章,其種類包括電子支票、電子本票及電子匯票。有關電子票據
之法制,適用電子簽章法及票據法之規定,並由票交所訂定「金融業
者參加電子票據交換規約」及「電子票據往來約定書」報奉中央銀行
同意備查後,通函各交換單位實施,以規範電子票據事務相關之發票
人、受款人、付款銀行、託收銀行及交換所等各方之權責。其票信管
理之規定,與實體票據相同。
為防範電子文件易遭複製引起之困擾,並考量交易之安全性及交
易紀錄之完整性與正確性,電子票據系統採用「集中登錄保管」制
度,並由票交所負責處理,在 PKI (Public Key Infrastructure) 架構下,
使用電子簽章與電子憑證之密碼演算特殊配對驗證功能,達到使用者
身分之辨識性,交易之不可否認性、資料之完整性及資料傳輸之隱密
性。一般而言,電子票據有下列功能:
1. 提升經營效率,降低業務運作成本:交換所規劃之電子票據業
務,為兼具傳統票據及電子交易兩者功能與特性之支付工具。對
金融業者而言,可提升經營效率、降低業務運作成本,並掌握電
子商務先機。
2. 最具安全性、便捷性、靈活性及低成本之支付工具:對一般用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