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4 - 解讀金融業務完全手冊-銀行與票券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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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轄屬分所之交換單位,將退票交換之明細電子資料傳送其總行
                             彙總後傳送總所。總所彙整並依作業中心分別辦理結算後,備供

                             各分所及各交換單位總行下載提回;退票票據由退票行投入原提
                             示行保管箱或交由作業中心送至其轄屬分所,由原提示行提回。



                           電子票據



                            電子票據係以電子方式製成之票據,並以電子簽章取代實體之簽

                        名蓋章,其種類包括電子支票、電子本票及電子匯票。有關電子票據
                        之法制,適用電子簽章法及票據法之規定,並由票交所訂定「金融業

                        者參加電子票據交換規約」及「電子票據往來約定書」報奉中央銀行
                        同意備查後,通函各交換單位實施,以規範電子票據事務相關之發票

                        人、受款人、付款銀行、託收銀行及交換所等各方之權責。其票信管
                        理之規定,與實體票據相同。

                            為防範電子文件易遭複製引起之困擾,並考量交易之安全性及交
                        易紀錄之完整性與正確性,電子票據系統採用「集中登錄保管」制

                        度,並由票交所負責處理,在 PKI (Public Key Infrastructure) 架構下,
                        使用電子簽章與電子憑證之密碼演算特殊配對驗證功能,達到使用者

                        身分之辨識性,交易之不可否認性、資料之完整性及資料傳輸之隱密
                        性。一般而言,電子票據有下列功能:

                          1.  提升經營效率,降低業務運作成本:交換所規劃之電子票據業
                             務,為兼具傳統票據及電子交易兩者功能與特性之支付工具。對

                             金融業者而言,可提升經營效率、降低業務運作成本,並掌握電
                             子商務先機。

                          2.  最具安全性、便捷性、靈活性及低成本之支付工具:對一般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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