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9 - 解讀金融業務完全手冊-銀行與票券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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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票存款概述




                                 支票存款開戶



                                  凡款項存入時由存戶填具送款單憑以核收,支取時依約定由存戶

                             簽發支票或利用自動化設備委託支付隨時提取,不計利息之存款稱為
                             支票存款,支票存款開戶之審核事項如下:


                             (一)個人申請開戶時

                                銀行應切實審核下列事項:

                                  (1)  應核對確實為本人,並由開戶人依約定當面親自簽名或蓋章
                                      或簽名及蓋章於支票存款往來約定書暨印鑑卡上,並留存身

                                      分證影本,若是外國人開戶應在台設有住所,並須留存護照
                                      及居留證影本。

                                  (2)  無行為能力人、限制行為能力人及受輔助宣告之人不得申請
                                      開戶。

                                  (3) 被拒絕往來未經解除者,不得開戶。

                                  (4)  前項之審核,受理開戶之銀行應向票據交換所查詢,或由申
                                      請人依「票據交換所受理票據信用資料查詢須知」申請本人
                                      票信資料以供審核。


                             (二)公司、行號及其他團體申請開戶時

                                1. 銀行應切實審核下列證件:

                                  (1)  公司組織者,應提供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及營利事業登記證 (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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