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85 - 解讀金融業務完全手冊-銀行與票券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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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票券金融公司及兼營票券金融業務之金融機構,經營之項目包
括票券與債券之簽證、承銷、經紀、自營等業務。
票券發行市場 (簽證與承銷業務)
(一)主要的金融工具
票券市場主要的金融工具為:國庫券、可轉讓定期存單、商業本
票、承兌匯票。說明如后:
1. 國庫券
國庫券 (Treasury Bill,TB) 由政府發行,到期期限小於一年的短
期債務憑證,因為政府的倒帳風險極低,國庫券成為所有貨幣市場工
具中最安全的一種。國庫券的發行要點如下:
(1) 發行目的及期限:中央政府為調節國庫收支,得發行未滿一
年的國庫券。
(2) 發售方式:採標售方式,按得標利率貼現發售,到期時依照
面額清償。標售方式採單一利率標 (又稱為單一價格標或荷蘭
標),競標者提出欲標購的金額及貼現利率,利率最低者最先
得標,再依序滿足利率較高者,到額度售完為止,得標者應
繳價款依全部得標者所投最高貼現利率換算之發行價格計
付。
(3) 發行條件:每期發行額度、面額、期限及標售底價,由財政
部洽商中央銀行訂定。
(4) 投標資格:參與投標機構為銀行、信託投資公司、保險公
司、票券金融公司及中華郵政公司;自然人及其他法人必須
委託票券商,以票券商名義參與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