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1 - 解讀金融業務完全手冊-銀行與票券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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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光票買入與託收



                                  所謂光票 (Clean  Bill),係指未附隨任何跟單文件之國外付款票
                             據。此票據包括旅行支票、國庫支票 (Treasury Check)、小額匯票

                             (Money Order)、郵政匯票 (Postal Money Order )、私人支票 (Personal

                             Check) 及銀行簽發以自己為付款人之銀行支票 (Bank Check) 等。
                                1.  買入光票:係銀行從核定額度內或金額以內憑客戶提示的票據先

                                  行墊付,並預扣利息,待該筆票據款項收妥後,再憑以核銷先前
                                  墊付之外幣金額。

                                2.  光票託收:係客戶委由銀行將其外幣票據向付款行託收,收妥款
                                  項後,再撥款予客戶。


                             (一)票據之審核

                                1. 發票人、抬頭人、幣別與發票日是否填妥齊全或完整。

                                2. 有無經申請人背書?票據記載受款人時,應請受款人背書。
                                3. 有無禁止背書轉讓之字義?若有表示限存入抬頭人之帳戶。

                                4. 有無禁止流通國外之字樣。若有則不應受理。
                                5. 票據日期與提示日期是否已逾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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