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13 - 解讀金融業務完全手冊-銀行與票券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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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匯存款業務




                                 外匯存款之開戶與種類



                             1.  開戶:外匯存款開戶申請人之資格,並無特別規定,指定銀行多參

                                照新台幣存款開戶相關規定辦理,開戶所徵提之文件或資料與一般
                                新台幣存款開戶並無差異。

                             2.  存款種類:可分外匯活期存款與外匯定期存款兩種,亦有結合外匯
                                活期存款、外匯定期存款及定存質借功能之外匯綜合存款,惟不得
                                以支票存款及可轉讓定期存單之方式辦理。

                                (1)  外匯活期存款:即存戶憑存摺或依約定方式,隨時提存之外匯

                                   存款。客戶可就不同幣別之外匯存款分別開戶。
                                (2)  外匯定期存款:係指存戶以外匯存入後,憑存單或其他代替憑

                                   證於約定期間屆滿後,一次提取本息之存款。外匯定期存款與
                                   台幣定期存款不同者乃為後者依規定至少存期要在 1 個月以

                                   上,而前者並無此規定,各銀行可以參照國際貨幣市場機制提
                                   供 1 週、2 週、3 週、1 個月…1 年等期別之定期存款。

                             3.  外匯存款之幣別與利率:依規定外匯指定銀行應於營業場所揭示至
                                少要有美元、日圓、英鎊、瑞士法郎及歐元等五種貨幣之存款牌告

                                利率,若係外國銀行在台分行,則增加該國貨幣之存款利率。各指
                                定銀行之外匯存款利率與存入之最低金額自行訂定公告之。

                             4.  高利定存:某些中小型銀行為能吸收更穩定的資金,推出了所謂
                                「外幣高利定存」商品,一般而言,該等商品的特性如下:

                                (1)  希望拓展新的客戶,故只限新客戶存款、新客戶存款利率或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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