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32 - 解讀金融業務完全手冊-銀行與票券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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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車主自行貸款
借款人與車商洽妥新車購買事宜後,自行向銀行提出購車貸款申
請,銀行於審核通過並完成對保手續後,將貸款金額撥給車商,車商
於收齊全部車款後即辦理車輛過戶,然後將「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
送交銀行辦理動產抵押權設定登記。
3. 付清車款後貸款
借款人先自行付清全部車款取得新車及「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
後,再向銀行提出購車貸款申請,銀行於審核通過並完成對保手續及
動產抵押權設定登記後,將貸款金額撥給借款人。
(二)中古車購車貸款
借款人為購買中古車,向銀行申貸之購車貸款。其申貸方式有
三:
1. 車商合作貸款
借款人於洽購中古車時,由中古車商將借款人資料送至銀行申請
購車貸款,銀行於審核通過並完成對保手續後通知中古車商,中古車
商隨即辦理車輛過戶,然後將「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送交銀行,銀
行於收到「汽車新領脾照登記書」後即將貸款金額撥給中古車商,並
立即辦理動產抵押權設定登記。但有些銀行對部分中古車商係採須將
「汽車新領牌照登記書」連同動產抵押權設定書類送至監理機關申請
設定登記並取得監理機關之收件文號後,才將貸款金額撥給中古車
商。
2. 車主自行貸款
借款人與中古車商洽妥中古車購買事宜後,自行向銀行提出購車
貸款申請,銀行於審核通過並完成對保手續後通知中古車商,中古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