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21 - 銀行授信策略-經驗傳授與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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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無其他財務可還貸款者,四條件中的一個條件,經貸款銀行同意,98 年

                       8 月 8 日起的自用住宅的貸款餘額,即由銀行概括承受。
                            若不符合上述其中一項,那銀行在扣除其他可還款的財產後,98 年 8
                       月 8 日起的貸款餘額也由銀行承受。



                         受災戶本金與利息展延還款


                            個人受災戶在展延還款方面,房屋全倒者,貸款本金及利息緩繳五

                       年,半倒者,本金緩繳五年,利息緩繳半年。一般淹水戶,房貸本金緩二
                       年,利息緩繳半年。以房屋為擔保的其他貸款,本金緩繳一年,利息緩繳
                       半年。

                            個人無擔保貸款、車貸、信用卡、現金卡持有人部份,本金與利息緩
                       繳半年,到期可視受災戶之財務狀況,再展延半年。

                            利率減碼優惠部份,由各銀行衡量個人受災戶還款負擔,自訂減碼優
                       惠方案。




                       第七節
                          銀行宜配合客戶,爭取新興關鍵性產業等優惠貸款





                         新興關鍵性產業優惠貸款簡介


                            行政院 97 年 1 月 30 日院會通過,新興關鍵性產業發展優惠貸款要

                       點:
                            1.  新興關鍵性產業發展優惠貸款 (以下簡稱本貸款)  執行年限為 2
                               年,本基金全額支應 200 億元,但超過部分可洽金融機構融資。其

                               中主貸銀行之信用評等以不低於中華信評之信用評等 A+為標準,
                               而參貸銀行之信用評等以不低於中華信評之信用評等 A-為標準。




                                                                         第23 章  配合政府發展經濟    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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