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22 - 銀行授信策略-經驗傳授與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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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本貸款限於投資規模為新台幣 50 億元以上之投資計畫為原則,適

                               用對象為下列產業鏈中,目前國內缺乏且必須迅速建立之關鍵環
                               節:(1)  無線寬頻及相關服務產業。(2)  數位生活。(3)  健康照護。
                               (4)  綠色產業。(5)  精密機械產業。

                            3.  單一個案優惠貸款以不超過計畫總額 30%或 30 億元為限,由承貸
                               銀行負責授信與管理,並承擔貸款風險。

                            4.  本貸款期限應依計畫完成所需時間及申請人財務狀況核定之,最長
                               (含寬限期)  不得超過 10 年,寬限期最多不得超過 3 年。

                            5.  本貸款本基金對承貸銀行收息固定為年息 0.6%,承貸銀行對承貸
                               戶收息加碼以個別申貸廠商之信用為度,惟承貸銀行加碼不得超過

                               1.5%。
                            6.  承辦銀行對於推動小組推薦之申請計畫,依其授信規範及審查程序
                               辦理,並承擔貸款風險。



                         借戶的經營狀況


                            1.  借戶係由一家化工公司與一家電子公司合資設立,資本額 18 億

                               元。為支應興建太陽能多晶矽廠所需資金,前委由本銀行與 7 家銀
                               行共同主辦 5 年期 98 億元聯合授信案,各銀行經已核准參貸。全
                               案並已簽約,及首次動撥一部份款項,以支付機器設備之頭期款。

                            2.  本投資案原預定設廠於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經考量建廠時程之急迫
                               性,而屏東工業區之土地不但能符合本案設計,且租金亦較南科低

                               廉,借戶決定將本案第一期廠址遷移至屏東。目前廠房基本設計已
                               全部完成,正準備進行發包工程中。

                            3.  本案乙項授信額度 30 億元,係為配合借款人向行政院國發基金申
                               請「新興關鍵性產業優惠貸款」而設計,若申請獲核准,則在核准

                               之金額內由國發基金提供資金,銀行不需使用自有資金。惟因該優
                               惠貸款批准時間無法確定,為避免耽擱用款時程及建廠進度,借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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