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4 - IFRS入門九堂課-解讀國際會計準則與財務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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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降低淨利,但發行公司債並不會增加流通在外股數,因此發
                                行公司債的每股盈餘報酬較高。

                            假設康和公司之擴廠計畫需要資金 500 萬元而必須進行長期融

                        資。A 計畫是以目前股票市價$25 發行 200,000 股普通股;B 計畫是發
                        行面額$5,000,000 的公司債,年利率為 8%的公司債。該公司息前稅前

                        淨利為$1,500,000,所得稅率為 30%,康和公司流通在外股數為
                        100,000 股,A 計畫與 B 計畫對每股盈餘影響如下:




                                                           A 計畫               B 計畫

                                                         (發行普通股)            (發行公司債)
                          息前稅前淨利                         $1,500,000          $1,500,000
                          利息費用 (8%×$5,000,000)             -                    400,000

                          稅前淨利                             1,500,000          1,100,000

                          所得稅費用 (30%)                       450,000             330,000
                          淨利                             $1,050,000            $770,000

                          流通在外股數                            300,000             100,000
                          每股盈餘                                 $3.5                $7.7




                            雖發行公司債有上述優點,但其缺點為必須定期付息,到期償還

                        公司債本金。若公司每年盈餘波動很大且無良善的現金計畫,當公司
                        獲利不佳時可能無力支付高額的利息費用,造成資金週轉不良之情
                        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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