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0 - 伊斯蘭金融-另一個13億人口的另類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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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3 伊斯蘭投資存款之獲利分配
(渣打伊斯蘭銀行子公司)
獲利分配比例 投資人預期獲利
存款期間
(存戶:銀行) (Investor’s indicative profit)
1 個月 40:60 2.00% p.a.
3 個月 40:60 2.00% p.a.
6 個月 40:60 2.00% p.a.
9 個月 40:60 2.00% p.a.
12 個月 50:50 2.50% p.a.
資料來源:渣打伊斯蘭銀行子公司 (自 2009 年 4 月 1 日開始實施)
伊斯蘭銀行之投資存款與一般投資銀行最大不同之處,
在於所選取的投資標的必須符合伊斯蘭律法之規定,不得投
資在衍生性金融商品上,也不得從事買空賣空的交易。此
外,伊斯蘭銀行的投資存款戶,並無法透過對標的公司的投
資而擁有股東之身份,因而也無法享有股東之基本權利 (包
括對於公司董事會或重大事項的決定握有投票權,也無法直
接監督標的公司的營運),只能依據標的公司的績效表現,
來決定其投資帳戶的獲利情形。
(二)消費金融業務
伊斯蘭金融所提供之消費金融服務專案,與傳統商業銀行相
似,包括一般貸款業務、信用卡業務等,但不提供信用貸款的服
務;主要是因為伊斯蘭金融強調所有交易須以實體為基礎,以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