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60 - 伊斯蘭金融-另一個13億人口的另類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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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 4-3  伊斯蘭投資存款之獲利分配
                                                (渣打伊斯蘭銀行子公司)



                                           獲利分配比例                  投資人預期獲利
                              存款期間
                                           (存戶:銀行)           (Investor’s indicative profit)

                               1 個月           40:60                  2.00% p.a.
                               3 個月           40:60                  2.00% p.a.
                               6 個月           40:60                  2.00% p.a.
                               9 個月           40:60                  2.00% p.a.
                               12 個月          50:50                  2.50% p.a.
                            資料來源:渣打伊斯蘭銀行子公司 (自 2009 年 4 月 1 日開始實施)



                                    伊斯蘭銀行之投資存款與一般投資銀行最大不同之處,
                                在於所選取的投資標的必須符合伊斯蘭律法之規定,不得投
                                資在衍生性金融商品上,也不得從事買空賣空的交易。此

                                外,伊斯蘭銀行的投資存款戶,並無法透過對標的公司的投

                                資而擁有股東之身份,因而也無法享有股東之基本權利 (包
                                括對於公司董事會或重大事項的決定握有投票權,也無法直
                                接監督標的公司的營運),只能依據標的公司的績效表現,

                                來決定其投資帳戶的獲利情形。



                           (二)消費金融業務


                               伊斯蘭金融所提供之消費金融服務專案,與傳統商業銀行相
                           似,包括一般貸款業務、信用卡業務等,但不提供信用貸款的服

                           務;主要是因為伊斯蘭金融強調所有交易須以實體為基礎,以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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