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55 - 伊斯蘭金融-另一個13億人口的另類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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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額資金存入銀行一年,即可獲得一定的無息貸款。此種方式深受
                             當地穆斯林的支持,因而在開業僅三年的時間,存戶已達六萬餘

                             戶。但由於存戶無法分享銀行的投資利潤,這種經營方式最終仍
                             宣告失敗。

                                  1971 年,由埃及政府投入 200 萬美元資金,設立納賽爾社
                             會銀行 (Nasir Social Bank),銀行的員工全為國家公務員。納賽

                             爾社會銀行以無息短期貸款業務為主,幫助那些短期資金不足的
                             小商人、手工業者等社會下層人士,解決生產和生活上的困難,

                             因而貸款僅限於社會開發用途,貸款者不得將資金轉入其他付息
                             銀行,以防道德風險,並採用「盈虧共攤」原則,存戶可以分享

                             銀行的投資利潤。到 1979 年,該銀行已在全國開設 25 家分行,
                             實收資本達到 580 萬美元,儲蓄總額 3.45 億美元,利潤 1,700 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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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元 。
                                  納賽爾社會銀行的成功經營,不久便引起西亞伊斯蘭國家的

                             關注。首先是阿拉伯聯合大公國的杜拜,於 1975 年成立了杜拜
                             伊斯蘭銀行 (Dubai Islamic Bank)。因為生產石油,而使杜拜累

                             積了雄厚的資金,對於符合伊斯蘭教義的伊斯蘭金融需求大增,
                             促使伊斯蘭銀行於杜拜的業務快速成長。而同樣以石油生產致富

                             的沙烏地阿拉伯,也在同年成立一家資本雄厚的伊斯蘭發展銀行
                             (Islamic Development Bank),實收資本為 20 億美元。沙烏地阿

                             拉伯不僅在國內積極經營伊斯蘭銀行業務,更將業務擴大至其他
                             伊斯蘭國家,包括 1976 年成立的埃及費薩爾伊斯蘭銀行 (Faisal

                             Islamic  Bank in Egypt)  及 1977 年成立的蘇丹費薩爾伊斯蘭銀行



                             6  劉天明,2000 年,「伊斯蘭經濟思想」,寧夏人民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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