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00 - 新版國貿條規-解析與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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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仲裁及訴訟等,提供各類型專業之保險技術及服務。
IUA
勞依茲協會外,尚有其他之海上保險人,1884 年航空與
運 輸 保險經 營業 務之 公司 會員 組成 「倫 敦保 險人 協會 」
(Institute of London Underwriters, ILU),開始作為旗下保險
公司與「勞依茲保險人協會」間之合作與溝通平台,共同草擬
可供所有保險人共通使用之標準保險單據條款,法律適用及其
相關之解釋,具體之貢獻即所推出之「協會貨物保險條款」
(Institute Cargo Clauses,ICC)。
1998 年 12 月 31 日「倫敦保險人協會 (ILU)」與「倫敦
國際保險與再保險市場協會」 (the London International
Insurance and Reinsurance Market Association, LIRMA) 合
併 ,成立「 倫敦國際 保險人協 會」 (the International
Underwriting Association of London, IUA)。IUA 形成另一
重要之保險市場。
IUA 與 LMA 最大不同處在於: IUA 對任何人都可以直
接向海上保險公司訂立保險契約,也可以透過保險經紀人或保
險公司之代理人締結保險契約。但勞依茲保險人則不直接受理
進出口貿易商簽訂保險契約,必須經由授權之勞依茲經紀人始
可向勞依茲保險人締結保險契約。
因契約自由,經雙方合意約定交易之報價以 CIF 條規,
買方要求海上貨物運輸包含保險在內,因應買方之請求,賣方
於貨物輸出前安排保險事宜,即賣方與保險公司簽訂保險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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