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45 - 新版國貿條規-解析與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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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賣方,買方未發出通知,則自約定交貨期日

                                                 或約定交貨期間屆滿日起,買方負擔貨物滅失
                                                 或毀損之一切風險。

                                             但以貨物可清楚地辨認其為該契約貨物為條件。


                             (二)複合運送有一段係海運,DAT 之風險移轉






























                                  複合運送是指運送全程涵蓋使用至少兩種運送方式之運
                             送,例如一段陸運一段海運;或一段陸運一段海運再由火車陸

                             運至目的地等。複合運送最後一段是海運時,即貨物在碼頭卸
                             貨,Terminal 即為碼頭,美國所稱碼頭使用 wharf 此措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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