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29 -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貳篇 (增修訂二版)
P. 129

第四章  出口押匯相關疑難問題  117






                             “Perishable Cargo on Deck at Shipper’s Risk”已違反信用狀統一慣例第 26
                             條 a 項規定,因此開狀銀行之拒付理由是成立的。
















                                  本公司為一經營建材外銷之貿易商,出口五金建材包括鐵線、鋼
                             筋、水泥、門板、磁磚等各種產品,外銷地區以東南亞各國為主,包括

                             新加坡、泰國、印尼等國家。最近曾接獲新加坡銀行開來之信用狀,其
                             規定為:Port of Loading Taiwanese Port, Port  of Discharge Singapore

                             P.S.A. Berth Term。請問何謂 P.S.A. Berth Term?





                                  P.S.A.乃 The Port of Singapore Authority 為新加坡港務局之簡稱。
                                  Berth Term 簡稱 B.T.為碼頭條件,是船公司裝卸條件的一種。通常

                             在出口港,貨物在船隻泊靠碼頭的船席 (Berth) 處裝船 (Loading),以及在
                             進口港,貨物在船隻泊靠的碼頭船席區 (Discharging)  卸貨,所有費用悉

                             歸船東負擔,也就是海運運費內已含裝卸船費用,買方 (進口商)  不必再
                             額外支付。這種條件稱為 Berth Term。但這條件僅指船方負擔貨物在船

                             邊裝船及卸貨的費用,不包括貨物從倉庫到船邊的搬運費用,該項費用
                             仍須由貨主負擔。因為這種條件在世界航運慣例上,被定期船所接受遵

                             循,因此也稱為 Liner Terms (定期船條件)。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