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4 -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首篇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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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 (首篇)






                           託收業務係出口商對進口商之授信行為,其金額之大小及付款期限之長
                       短,以出口商之資力及進口商之信用而定,由於近年來交通、通訊發達,縮

                       短了國與國及人與人之距離,亦促進相互的暸解與信賴,國際貿易付款方式
                       逐漸以 D/P 代替即期信用狀 (SIGHT L/C),以 D/A 代替遠期信用狀

                       (USANCE L/C),因為銀行並未參與任何保證,不必負擔授信風險,且對外
                       匯業績收益有貢獻,因此託收業務將成為銀行重要業務之一,託收業務之種

                       類依有無跟單分:



                       一、光票託收 (CLEAN BILL COLLECTION)


                           代收票據未隨附任何單據 (商業發票、提單及保險單等) 如匯票、支票之
                       託收。



                       二、跟單託收


                           代收票據附有單據,且憑付款、承兌或其他承諾書 (LETTER  OF

                       COMMITMENT) 交付單據。跟單託收依交單方式可分為下列二種:
                            1. D/P 係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之簡稱。即匯票付款人於
                              付款時,代收銀行即將隨附之單據移交付款人。

                            2. D/A 係 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 之簡稱,即匯票付款

                              人對該匯票承兌時,代收銀行即將隨附之單據交予承兌人。承兌匯
                              票由票據權利人收執,俟到期向承兌人提示請求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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