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324 -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首篇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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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 (首篇)
託收業務係出口商對進口商之授信行為,其金額之大小及付款期限之長
短,以出口商之資力及進口商之信用而定,由於近年來交通、通訊發達,縮
短了國與國及人與人之距離,亦促進相互的暸解與信賴,國際貿易付款方式
逐漸以 D/P 代替即期信用狀 (SIGHT L/C),以 D/A 代替遠期信用狀
(USANCE L/C),因為銀行並未參與任何保證,不必負擔授信風險,且對外
匯業績收益有貢獻,因此託收業務將成為銀行重要業務之一,託收業務之種
類依有無跟單分:
一、光票託收 (CLEAN BILL COLLECTION)
代收票據未隨附任何單據 (商業發票、提單及保險單等) 如匯票、支票之
託收。
二、跟單託收
代收票據附有單據,且憑付款、承兌或其他承諾書 (LETTER OF
COMMITMENT) 交付單據。跟單託收依交單方式可分為下列二種:
1. D/P 係 DOCUMENTS AGAINST PAYMENT 之簡稱。即匯票付款人於
付款時,代收銀行即將隨附之單據移交付款人。
2. D/A 係 DOCUMENTS AGAINST ACCEPTANCE 之簡稱,即匯票付款
人對該匯票承兌時,代收銀行即將隨附之單據交予承兌人。承兌匯
票由票據權利人收執,俟到期向承兌人提示請求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