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203 - 進出口貿易與押匯實務疑難問題解析-首篇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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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出口押匯 187
L/C 之正本遲未收到,為恐 L/C 過期,仍持買方傳真之 L/C 影本上依規
定之貨運單據向往來銀行辦理押匯,但被押匯銀行所拒,請問:
1. 可以持 L/C 之傳真影本押匯嗎?若不能,理由安在?
2. 有何補救措施?
一、出口押匯係押匯銀行根據信用狀之約定,由出口商向開狀銀行或向進口
商所開之跟單匯票,或出口商向進口商請求貨款之貨運單據予以墊款,
雖然出口商提示貨運單據為證,但在辦理出口押匯仍具有下列九種風
險:
1. 信用狀係偽造或變造
2. 押匯單據係偽造
3. 押匯單據不符信用狀條款
4. 開狀銀行之信用不佳
5. 開狀銀行破產倒閉
6. 進口國外匯短缺
7. 進口國政治不安定
8. 匯票、單據郵遞失誤
9. 進口地法院下令禁止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