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3 - 金融人員民法必修36堂課(增修訂二版)
P. 163
Lesson 15 共同侵權與受僱人之侵權行為 153
2. 委 託 之 職 務 自體 。
3. 執行該 職 務 所 必要之行為。
4. 職 務上 予 以機 會 之行為,在客 觀 上 足 認 為與 其 執行
職 務有 關 。
5. 執行 職 務之時間或 處 所 有 密 切 關 係 之行為,在客 觀
上 足 認 為與 其 執行 職 務有 關 。
要 注意 !上 述 責任 不能以 僱 傭 人和 受僱 人間的 任何 約定
來排 除 , 如 最高 法院 56 年 台 上 字第 1612 號 判例 :「 僱 傭 契
約於當 事 人間, 固 以約定一方於一定或不定之 期限內 為他方
服務
以
為,
倘
傭
從
聽
人之
僱
,
受僱
係
之 關 勞 務,他方給付 受僱 人 既 係 報 酬 為 其 成 立 之要件,然 指 示而 作 其 與 第 三人間 人
確係 因服 勞 務而生 侵 害 第 三人權 利 之情 事 時, 僱 傭 人 即 不能
藉口 曾 與 受僱 人有 何 約定,而 諉卸 其 對 第 三人之 責任 。」 所
以,
」規定得
受
,但
金融機
託
委
委
外
沒
有
辦 法 即 便「金融機構 很清 楚 作 業 委 託 他人 機構 處 理 內部作 照 辦, 業 制 度 及 程 序
構一 樣 要 負 責 。但 受僱 人 個 人 私 生 活 方 面問 題 則與 僱 傭 人 無
關 , 例如 最高 法院 67 年 台 上 字第 2032 號 判例 :「 民法第
188
有
,
者為
侵
法
務不
害
行 職 條 所 定 僱 傭 人之 連 帶賠 利 償責任 限 ,以 始 受僱 其適 人因執 用,
他人之權
本件 受僱 人 黃 某所 犯 與 何 女 相 姦 及 誹謗 等 罪 責 , 均
由於 其 私 生 活 不 檢 所致 , 顯 與 其 執行 職 務 無 關 , 即
與該條
所
合
要件不
據
人與 其 負連 定成 帶賠 立 償責任 ,於 ,上訴人 法無據 。」 以訴請被上訴
案 例 一 中 盧嘉嘉 平時 利 用執行 職 務的機 會 替 客 戶 保 管 印
章 、 存 摺 , 甚 至 已 蓋妥 提 款 印 章 的 取款 憑 條, 雖 然 屬 於 違 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