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161 - 金融人員民法必修36堂課(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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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sson 15 共同侵權與受僱人之侵權行為 151
括 在「 受僱 人」 內 。
2. 是以有 無 給 予 薪 資 為準 嗎 ? 答案也 是 否 。 依據 最高
法院 76 年 台 上 字第 169 號 判 決 :「 肇 事 車 輛 所 有人
為 實 質 上 僱 傭 人, 靠 行 營 業 名 義 人為 形式 上 僱 傭
人, 均 應 負連 帶賠 償責任 。」 所 以, 連 事實 上 沒 有
支付 報 酬 , 僅 提供 形式 上 營 業 名 義 的人 也 要 負 責 ,
通俗 地來說, 此 處 未 強 調 受僱 人有 沒 有 直 接從 受僱
人 領 取 薪 資 報 酬 ,只在 乎 外 觀 上看 起 來 受僱 人是不
是在 僱 傭 人 處 「吃 頭 路」 ( 上 班 ) 。 如此 一來, 除 了
專門 職 業人員 如律 師 、 會 計 師 、不 動產 估 價 師 、 代
書 、 房 仲 業人員等 外 觀 上 就 可知道不是在 委 任 人 處
上 班 外 , 其 他 像 代 理人、人 力 公司 派 遣 人員、 共 同
行 銷 人員、電 腦 公司 駐 點工 程 師 等,都應 算 是 受僱
人。
3. 是以有 指 揮監督 權為準 嗎 ? 答案 是正 確 。 依據 57 年
台 上 字第 1663 號 判例 :「 民法第 188 條 第 1 項 所謂
受僱 人, 並非僅限 於 僱 傭 契約 所 稱 之 受僱 人, 凡 客
觀 上被他人使用為之服務 勞 務而 受其 監督 者 均係受
僱 人。」 例如前 述 代 理人、人 力 公司 派 遣 人員、金
融機構 作 業 委 外 時的 受 委 託 公司人員等。
依據前 述 說 明 ,可 謂民法 對於 受僱 人 侵 權 責任 的 判 斷 是
重形式
上或
質
班
形式
,
分 行的理 而不 財 重實 質 , 案 例 一 中 的 盧嘉嘉 上都是在該銀行上 是 華山 商 業銀行 中 正
專員,不
管實
當然是 受僱 人 無疑 ; 而 案 例 二 中 接 受 聯 合 銀行 委 外 催 收 的大
愛 資 產管 理公司, 其所僱 傭 的 六名 壯丁 與 聯 合 銀行之間 固 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