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ge 487 - 高所得人士稅務規劃錦囊 (增修訂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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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犬象工作室,則所得者由個人變成工作室,再由工作室轉給
個人。這當中的資金流程,會讓藝人的個人酬勞,先以工作室
收款,因此課徵營業稅 (5%),工作室還有年度營所稅要申
報。難怪,國稅局一再主張:
本案原本不必課營業稅,卻又自願申報繳納非屬課
徵範圍之營業稅,國稅局認為有悖於一般常情。
但是,成立工作室是任何人的自由行為。本案大 S 主張獨
資、合夥及公司組織,都可依法合法完成商業登記,並取得營
利事業登記,並依法完納營業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哪有「悖
於一般常情」?此理依據所得稅法第 11 條第 2 項規定:
本法稱營利事業,係指公營、私營或公私合營,以營利
為目的,具備營業牌號或場所之獨資、合夥、公司及其他組
織方式之工、商、農、林、漁、牧、礦冶等營利事業。
然而,工作室的節稅規劃重點在於「書面審查 6%」及
「其他技藝表演業務利潤標準 17%」的運用。如果藝人酬勞以
6%或 17%計入收入,當然有很好的節稅效果。各種節稅規劃的
效果試算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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